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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死的那天,裴煜亲口告诉我,他要迎娶他的新欢。
死前,他将刀抵在我的脖子上:「清卿,你乖一点,不过要你一点血而已。」
他知道的,我是世间独一无二的祈福女。
血肉可以治百病,但一生只有三次机会。
后来,我的棺材和他心上人的花轿擦肩而过。
裴煜疯了。
「你怎么会死?」
他忘了。
因为他,我已经用掉了两次机会。
和裴煜大婚的前一天晚上,他抱着新欢闯入了我的闺房。
用一把尖刀抵住了我的脖颈。
「清卿,看在我们青梅竹**面上,救救宛儿。」
「乖一点,只是要你一点血而已。」
裴煜一向矜贵,如今为了于宛,第一次低下头求人。
外面下了雨,他浑身都湿透了。
却把怀中的女子护得宝贝,不让她受丁点风寒。
如此的放在心上。
我咬住嘴角的软肉,尽量不让自己显得狼狈。
于宛露在外面的一张小脸惨白,看起来确实像是快死了。
她手勾着裴煜的衣袖,梨花带雨的说:
「姐姐不愿意就罢了,于宛身份低贱,配不上姐姐的血。」
「只是希望在我死后,公子心中还能记得我。」
说完咳了一口血,脸色又白了些,让人心怜。
裴煜双眼通红,力气加重几分,刀刃划出了一条血痕。
印在脖子上,十分显眼。
曾经他说喜欢肤若凝脂的姑娘,所以我把这一身皮都护得好好的。
现在他亲手在我身上留了疤。
「清卿,你怎能如此狠心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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