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要退出公司,你当初给我的股份,我可以按照市场价卖给你。”
程晋显然没有料到我会这么做,他盯了我半天,忽然笑了,态度也软下来。
“欣棠,分手是你提出来的。
我只不过顺从了你的想法。
我认为,即使我们分手了,你也不用离开公司。”
“是因为晨曦吗?
她虽是我请来的,我们现在也确实在交往。
但我是个公私分明的人,晨曦的到来丝毫不影响你在公司的地位,从此公司设立两个设计部,你们同当总监,地位相当。”
“我们一起打拼,让公司更上一个台阶,不比你卖了股份赚得多?
公司是你我的心血,你就这么轻易不要了?”
这话说的,好像我占了他天大的便宜似的。
我的总监之位是凭本事得来的,林晨曦一来就给了这样优渥的待遇,还说没有私心。
程晋既想和林晨曦双宿双栖,又想让我替他卖命。
我真没想到,一个人的脸皮可以这么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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