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孩和乐队主唱争执了好一会,几个貌似工作人员模样的人,才匆匆上台调停。
男孩显然是不满乐队的表现,跟工作人员耳语几句后,竟自己拿起一旁的吉他,站在了主唱的位置,并用手势示意贝斯和鼓手不用配合自己。
台下酒客大概都在等他来段慷慨激昂的发言,可怎么也没想到,男孩并没有太多的客套寒暄,调试了下吉他,并轻拨琴弦,唱起了毛不易的《消愁》。
他的嗓音低沉,略带沙哑,有些烟酒嗓的味道,在没有乐队伴奏的情况下,那声音有种无以名状的魅惑。
本来还看热闹的聒噪人群,竟一点点安静下来,直至随着音乐的**部分,一起合唱。
舞台上,他始终低着头盯着琴弦,不看人群;《消愁》唱罢,收琴走人,没有鞠躬道谢,也没管台下无数的尖叫,像老港片里行走江湖的侠客一样,酷酷地转身离开。
后来我问晓峰:“你当时怎么想都不想就冲上去了,你个外地旅游的不怕被当地人揍吗?”
他笑了笑:“死都不怕,还怕被揍吗?!”
是的,这**就是我男朋友,陈晓峰,而我更愿意叫他“小疯子”。
事实上,那晚在LiveHouse我们并没有真正认识,直到一周后的市第一人们医院,我们才熟知了彼此。
也许是这里湿热的天气,长久不生病的我,竟然发起了高烧。
作为一个漫无目的的旅行者,在异地生病是件特别难过的事,你要一个人找医院,找医生,最坑的是不能刷自己的医保卡。
当我在一楼排着冗长队伍,等待叫号的时候,他那略显消瘦的身影又一次出现在我的面前;手里提着一塑料袋看不出名字的瓶瓶罐罐;最大的亮点还不是这些,是他背后背着把吉他。
这样非主流的打扮,在医院这种时刻都经历着生离死别的地方着实碍眼,会让人怀疑他是不是找错医院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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